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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0年绍兴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先进典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8 11:38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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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委组织部、科技局、人力社保局、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市直企事业单位科协,在绍高校科协,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业激情,宣传和表彰一批在科技战线做出显著成绩的优秀科技工作者,营造尊重科技、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2020年绍兴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先进典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近两年来在我市科学基础研究、科技研发、技术攻关、转化创业、科普及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在企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坚持在教学、科研一线并作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按科研人员推荐。

二、推荐标准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和科学道德,在思想政治、党风廉政、道德品行方面不存在违纪违规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

(二)推荐科技工作者应在以下任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1.基础研究方面,认识自然现象、揭示自然规律,获取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提高原始性创新能力,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或若干科学前沿领域实现重点突破,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

2.科技攻关方面,面向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社会重大需求,在技术研究、技术开发、装备制造和工程技术攻关方面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开辟新的研究方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社会安全重大挑战作出重大贡献。

3.技术转化方面,推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开发、应用、推广科技成果,形成新标准、新产业、规模化应用示范等,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科普及社会服务方面,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开展科普及社会服务活动,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并创造出显著社会效益,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一线进行社会公共服务的医护类科技工作者。

上述成绩应当主要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并于近两年内完成或显示影响。

三、相关要求

(一)推荐原则。推荐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确保推荐人选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二)推荐名额。区、县(市)各推荐3-4名;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市直企事业单位科协、在绍高校科协、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可推荐1-2名。

(三)推荐方式。区、县(市)推荐人选须经区、县(市)委组织部、科技局、人力社保局、科协等会商后由区、县(市)科协统一上报;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市直企事业单位科协、在绍高校科协、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推荐本系统、本部门(单位)符合条件的科技工作者。

(四)认定程序。由主办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议,确定15名优秀科技工作者先进典型人选,其中5名为抗疫一线优秀医护科技工作者。认定的人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最终名单,并将其主要事迹在市级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

(五)推荐材料包含如下:

1.2020年绍兴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先进典型推荐表(见附件);

2.相关事迹证明材料;

3.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请于4月30日前报送至市科协学会部,逾期不予受理。相关表格可在市科协网站上下载(www.sxkx.gov.cn)。

联 系 人:潘露丹,联系电话:88008303  

电子邮件:sxxh423@sina.cn

通讯地址:绍兴市科协学会部(绍兴市镜湖新区洋江西路528号)

邮政编码:312000

 

附件:2020年绍兴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先进典型推荐表.doc

 

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                 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4月1日


信息来源: 市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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