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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2026年绍兴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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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和《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精神,整合全市优质科普资源,夯实科普阵地建设根基,健全科普服务体系,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联合开展2026年绍兴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全市范围内具备科普宣教基础、拥有固定活动场所,主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常态化开展科普服务,科普特色鲜明、示范作用突出,兼具科学普及与社会教育职能的各类场所,均可自主自愿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资质合规。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或受法人委托,能独立开展科普宣传、科普展示、科普活动的单位。 (二)定位清晰。科普主题明确、内容体系完整,可常态化面向社会大众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经费保障。科普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保障科普阵地运维、活动开展、设施更新等日常工作有序推进。 (四)阵地达标。拥有固定专用科普活动场地,配套齐全科普展示设施器材,科普展示厅(展示馆)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持续迭代更新科普展品与宣教内容,展示内容兼顾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与互动体验性。 (五)对外开放。以提升全民科学素质为首要目标,科技场馆类、公共场所类等基地每年向社会公众开放不少于240天,年接待社会公众10000人次以上;教育科研与重大工程类、生产设施类等基地每年向社会公众开放不少于120天,年接待社会公众5000人次以上。 (六)活动常态。紧贴群众科普需求,年均策划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实效突出的主题科普活动不少于4场;常态化举办科普讲座、知识竞赛、技能培训、科学展演、研学实践等群众性科普活动。 (七)公益惠民。高度重视科普公益事业,主动履行科普社会责任。在全国科普月、科技工作者日、科技活动周等重要节点对社会公众尤其是青少年免费开放。对军人(含退役军人、军属)、老年人、残疾人、学生参观团体等实行免费或优惠。 (八)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对外接待和管理制度,有科普工作的职能部室;制定年度科普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配齐稳定的专兼职科普讲解、活动组织、研学辅导人员队伍,积极组建科普志愿服务队伍。 三、工作流程 (一)组织申报。申报单位填写《绍兴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同步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材料。由各区、县(市)科协、滨海新区人才工作局开展属地初审,初审合格后签署推荐意见,统一报送市科协科普部;市直单位的基地,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直接报送市科协科普部。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 (二)审核命名。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组织有关专家组成科普教育基地审核小组,根据审核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并适时开展实地核对,提出具体命名意见。经命名后,由四家单位联合发文,并向社会发布。 四、联系方式 绍兴市科协 朱沈囡 0575-88008302 越城区科协 宣 丹 0575-88131019 柯桥区科协 刘孝会 0575-84135953 上虞区科协 任美华 0575-82133722 诸暨市科协 朱丹泱 0575-87032771 嵊州市科协 张立锋 0575-83205805 新昌县科协 王永江 0575-86042782 滨海新区人才工作局 漏志浩 0575-82108929 扫描二维码获取申报通知 (含申报表、申报流程、有关要求等)
信息来源: 科普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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